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2024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工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培养锻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根据《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部署,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聚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中心,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最高政治原则,深刻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以全面增强司法能力为重点,坚持政治统领、服务大局,坚持按需施教、精准培训,坚持分类分级、全员培训,坚持严格管理、统一规范,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深化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全面提高法院干警能力素质,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
通过政治学习,教育引导法院干警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司法作风持续改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意识进一步牢固,持续提升党员干部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政策及重点工作知晓率。通过业务培训,使干警审判执行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不断增强,履职必备的基本知识、综合素养不断完善,与审判执行工作相适应的人才队伍结构更加优化。通过优化培训体系,使培训管理更加规范,培训质效持续提升,干警素质培养的系统性、持续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增强;严格落实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与内蒙古民族大学合作共建协议书,加强人民法院与高等院校交流合作,探索创新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本着友好相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协作,共同发展。
三、培训重点
(一)思想政治教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落实政治轮训制度,结合不同岗位干警实际,分期分批开展集中轮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时开展针对性培训。开展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同时,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特别要开展好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强化廉政教育,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引导干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影响,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开展宗旨作风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性质宗旨、党的群众路线、党史国情、形势政策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引导干警自觉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传承红色基因,永葆政治本色。强化政治能力历练,采取学习中央重要文件、举办形势报告会、观看时事政策专题片、开展社会实践调研、运用重大敏感案件进行案例分析等方式增强政治意识,结合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加强政治历练,帮助干警积累政治经验,增进政治智慧,强化政治担当。
(二)职业精神培育。结合法院审判职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引导干警深刻理解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审判执行工作各方面。强化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教育,以《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为基础,系统开展司法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职业良知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以严格执法、公正廉洁为最高准则,自觉秉持司法良知、恪守职业道德,维护法院干警良好的司法形象。强化司法作风教育,引导干警强化司法为民意识,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强化廉洁司法教育,加强对“五个严禁”规定、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在审判执行中始终保持廉洁操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抵御腐败风险的能力。
(三)司法能力培训。根据司法责任制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要求,着力抓好审判执行规范化、诉讼调解、类案检索、统一裁判尺度、裁判文书说理等培训,提高干警案件审理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聚焦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以及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开展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提高法院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诉源治理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金融、破产、环境资源、诉前调解等审判领域法律人才培养,提高法院干警规范化、专业化裁判水平。
(四)综合素质培养。着眼提升法院干警防控风险能力,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民族宗教、安全保密、危机管理等方面学习培训着眼提升法院干警群众工作能力,加强审判执行中释法说理、调解协商、情绪疏导等方面学习培训。着眼提升法院干警科技应用能力,结合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以提高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能力为重点,广泛开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知识新技能学习培训。着眼提升法院干警舆论引导能力,强化媒介素养培训,加大全媒体时代和媒体融合发展形势下舆情应对处置的学习培训力度。着眼提升法院干警综合素养,积极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历史等方面基础知识学习,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干警心理调适能力。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持续提升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主线的能力和水平。要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讲话,跟进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及区、市、旗各级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推行使用统编教材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结合《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文件进行系统学习,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培训分类
(一)领导班子成员
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为根本,以提升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审判管理、抓好队伍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信息化建设等能力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提升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的能力。
(二)员额法官
围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健全完善法官分类分级培训制度措施,下大力抓好法官培训。积极选派法官参加上级法院、法官学院各类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区分不同专业类别,采取脱产培训、网络教学、专家授课、进入高校研修、岗位练兵、“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官在职培训。
(三)优秀年轻干部
贯彻落实《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加强人民法院优秀年轻干部政治训练和业务培训。举办中青年法官(法官助理)培训班,以政治能力和综合素质为重点,组织 35周岁以下优秀干部进行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 1个周;按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求,积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地方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接受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教育;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年轻干警到艰苦地区基层岗位锻炼,接受乡村振兴驻村、法治副校长等任务,让他们在办大案、处急事、破难题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四)审判辅助人员
以提高职业素养、专业能力为重点,抓好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审判辅助人员培训。及时组织法官助理、书记员进行岗前培训,积极采取集中培训、分级培训、委托培训等方式,定期开展法官助理、书记员在职培训。定期开展司法警察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比武大赛等教育培训活动。
(五)司法行政人员
准确把握法院党务干部、司法政务、综合管理等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特点和不同需求,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围绕法院工作职能、纪律要求、公文写作、安全保密、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应知应会知识,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教育培训活动。
(六)人民陪审员
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有关要求,以政治理论、陪审职责、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和法律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和任职期间培训。人民陪审员培训以脱产集中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按照《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相关规定,认真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提供培训保障等各项工作。
五、组织领导
院党组要充分认识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领导职责,主要领导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教育培训主体责任,要紧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积极创新实践,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其他院领导要积极配合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分管领域教育培训情况。
政治部要将学习培训情况纳入干警考核任用体系,作为任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抓好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分类分级,精准抓好贯彻落实,真正形成统一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
办公室要加强对教育培训的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将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认真落实相关规定要求,确保专款专用。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