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巧调解 系列案件全执结
2月22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15起系列案件,15名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高效兑现。
被执行人李四系通辽市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执行干警向该公司涉及的劳动争议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15起案件的当事人送达手续并与其进行协商,15起案件均围绕该公司引发债务纠纷,因承诺期限届满后负责人李四并未按照约定付款、还款,张三、王五、赵六、钱七等15人将其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四还是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15人多次讨要无果,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查控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将李四传唤到院,详细询问执行款项的筹备情况,李四表示其无法一次性将涉案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希望法院能帮助其同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解决。
经过多次讨论、深入研究,承办法官从保护民营企业经营、促进经济发展角度出发,立足“涸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的执行理念,决定组织双方进行交流协商,通过谈话方式化解这起“一人多案”系列案件存在的矛盾纠纷,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协商过程中,李四将公司目前的经济状况及本人家庭经济状况、履行能力等向15名申请人一一阐述,同时,承办法官从案件实际出发,具体分析案件产生原因及利弊关系,释法析理引导双方达成和解,经过沟通调解,申请人表示理解李四现状,并就还款期限、数额、时间、担保方式等内容同李四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15其系列案件成功和解。
系列执行案件是执行工作中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此次以“放水养鱼”协商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对执行工作质效提升起到了有效推动作用。下一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深入结合全市法院“执行攻坚年”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刚柔并济原则,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提升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撰稿人:奇力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