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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男童遭继父虐待,法院这样判!
  发布时间:2024-01-19 08:49:01 打印 字号: | |

7岁男童遭继父虐待,法院这样判!

 

近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虐待被监护人案件。

被告人小帅和小美于2021年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扎鲁特旗鲁北镇。小亮系小美与其前夫所生次子,离婚后由女方抚养,并长期在女方父亲家中生活。2022年7月份开始,小美将儿子接回自家,夫妻俩带着孩子一起生活。

同年7月至10月,在与小亮共同生活期间,作为其监护人的小帅,经常无故使用鞭子、木棍及拳打脚踢等方式对小亮实施殴打,致使小亮身体多处受伤。

经鉴定,小亮被殴打致伤,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8%,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头部、右手掌创口累计6.3cm。

裁判结果

案发后,小美选择立即报警。2023年9月7日,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11月27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小帅犯虐待被监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五)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七)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八)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

(九)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十)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一)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法官说理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虐待未成年人的案件。关爱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积极履行保障未成年人生活、健康、安全等职责。

 

撰稿人:嘎布拉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