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政协+法院”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让小纠纷止于诉前
  发布时间:2024-01-17 17:33:19 打印 字号: | |

“政协+法院”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让小纠纷止于诉前

 

9月20日,扎鲁特旗“政协+法院”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旗政协经法委主任刘美、内蒙古蒙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成增志受邀参加揭牌仪式,并以政协特邀调解员身份圆满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老人因生活条件拮据,拖欠小区物业服务费六年,物业公司多次催告老人,但其仍未给付,故物业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要求给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及滞纳金8398元。

调解过程中,2位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与群众联系密切、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耐心倾听老人诉说。老人告知该房屋系其儿子生前购买,但房屋产权目前存在产权争议,且老人儿子于2021年因病去世,因去世前儿子离异,现老两口负责抚养孙子,年过六旬以打工为生。老人陈述该房屋系儿子所有,她仅仅是帮着带孙子,房子不是她的,她自儿子去世后截至目前居住了两年时间,之前的物业服务费不应由她支付。

刘美主任听完双方叙述后,耐心开导老人并为其普法释法,以情明理,讲清道明接受物业服务就要及时给付物业费的道理,并向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说明老人情况,希望物业公司作为企业应当了解并体恤业主生活困难,给予特殊群体帮助承担社会责任。

成增志律师利用职业身份,发挥法律专业技能,从法律角度进行释法明理,以物业管理及服务业主方面为切入点,耐心细致地为双方释法答疑,讲明利弊,从业主角度提出服务需求,又从物业公司经营管理出发,促使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最终,在2位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制作了调解协议并成功进行司法确认,由老人在七日内给付物业公司六年物业服务费3000元,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双方当事人从最初的情绪激动到最后的握手言和的转变,使其对“政协+法院”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称赞不已。下一步,扎旗法院将以“政协+法院”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站为抓手,邀请具有行业专业技能的政协委员参与到相关案件的调解工作中,发挥政协委员熟悉行业专业特点的优势,综合运用“那顺调解法”,充分结合诉前调解、巡回调解等,情法并重平息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撰稿人:斯日根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