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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鲁特旗人民法院顺利召开
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发布时间:2024-01-17 15:59:48 打印 字号: | |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顺利召开

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8月10日上午,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召开通辽某电力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职工代表等20余人参会。

通辽某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22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许可经营项目为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出售、租赁;电力储能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生物能 (沼气)发电、售电;建筑节能设备的开发、推广、咨询等。受市场环境影响,企业经营管理问题突出,导致负债累累,后因其资不抵债,债权人向扎旗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会上,由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指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为债权人会议主席。

会议听取了《管理人工作报告》《债权申报和审查说明情况》《关于管理人报酬的确认方法》等。同时,管理人就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权审核确认原则等内容作了重点汇报。随后,债权人向管理人、债务人发问破产清算相关问题,会议进入提问环节。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详细介绍了本案办理情况、列席人员基本情况,并释明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等,为案件程序公开透明营造了良好的办理环境,进一步保证了债权人的参与权、知情权,为后续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破产案件专业化审判职能,依法高效审理破产案件,努力实现债权公平受偿,保障市场主体依法出清,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撰稿人:邰若晗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