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水养鱼”纾企困 能动司法护营商
“太感谢了,执行局真的帮了我们大忙了,要不是执行局法官,我们企业将面临巨大的运行困难,实在太感谢了,我们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某建筑公司董事长张某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激动地说道。
2023年1月,申请人某天然气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由扎旗法院立案执行后,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为建筑公司现尚未到施工期,现金准备不足,无法给付全部案款,故执行局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并查询了被执行人财产。在公司账户被冻结后,公司负责人联系到了承办法官,表示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且冻结银行账户及有案件记录严重影响了企业运行,希望法院能够做做原告工作,给予履行宽限期。
考虑到被执行人实际困难及申请人的利益,执行局从优化营商环境出发,为提升被执行人偿债能力,最大限度保证企业正常运行,经承办法官仔细研究,制定了调解方案,同时,承办法官主动召集双方当事人,建议对被执行人采取“放水养鱼”的策略,经过反复沟通协调、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提供担保财产,保证申请人债权实现的同时又能使被执行人企业正常运营,让被执行公司获得“喘息”,盘活资金、进而快速履行还款义务,实现了共赢的良好效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扎旗法院将从服务优化全旗营商环境建设出发,给予讲诚信的被执行企业一定的履行方式,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采取“活封”“活扣”等放水养鱼+柔性调解等方式查封、扣押财产,助力企业“自愈回血”,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撰稿人:赵孟迪 奇力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