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互联网+法院”模式
促进司法拍卖公开透明
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照法院要求的时间,将拍卖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并按照法院要求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提取拍品或办理过户。相较与传统拍卖,网络司法拍卖具有信息覆盖面广、潜在竞买人海量,公开透明,成交溢价率高,市场超地域化,成本低廉、方便快捷等优势。
在司法拍卖中,实施司法拍卖的主体为法院,即法院自主拍卖,为当事人省去了委托拍卖机构的佣金成本,同时,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明确了即使参与竞买者仅为一人,只要出价不低于起拍价也有效成交,较传统拍卖极大的提高了拍卖的成交率,提高了财产变现的可能。
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后,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互联网+法院”模式优势,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建设,在执行局设专职司法拍卖员,专人专岗负责财产网络司法处置工作。截至目前,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拍卖涉及案件数量222件,拍卖标的物数量439件,拍卖量为960件次,成交121次,成交额4404.51万元,标的物成交率36.67%,溢价率51.15%,以物抵债116件次,节省佣金212.39万元,标的物总金额30402.09万元,悔拍量、悔拍率均为0。
下一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将继续依托网络司法服务平台,促进司法拍卖公开透明,提高财产处置成交变现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撰稿人:赵萨仁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