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紧密衔接,强化专业化调解力量,完善诉前调解标准对接流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分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月27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举行专职调解员聘任暨调解员岗前培训、标准对接业务培训开班仪式。
党组书记、院长通拉嘎,派驻纪检组组长鲁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玉杰,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李建武,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陈仪花参加开班仪式,并为调解员颁发证书。会议由李建武主任主持,立案庭全体干警及专职调解员参加了培训。
仪式上,李建武主任领学了《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调解经费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专职调解员管理办法》。
李玉杰主任宣读了专职调解员聘任决定,并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等内容对今后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职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上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要求,向着市委确定的"南有枫桥,北有通辽"目标迈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主动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要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要向全国优秀法官那顺同志看齐,主动向身边的前辈请教,争取熟练掌握调解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尽快进入调解员角色,快速高效开展调解工作;三是明确职能定位,坚定职业道德。充分认识专职调解员的职能定位,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按照《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辽市司法局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专职调解员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明确工作职能,有效化解当事人的纠纷,缓解法院审判工作压力。
随后,鲁宝组长就专职调解员司法行为做出要求:一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职业道德,要时刻牢记调解员是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宗旨;二要经得起各种诱惑,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在原则问题上不动摇,不拿原则作交易,不为权所蚀,不为物所惑,不为钱所动,不为人情所扰;三要树立纪律意识,常怀敬畏之心,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在开展调解工作过程中,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切实维护调解员的良好形象。
最后,陈仪花庭长围绕诉调理念、标准对接业务以及诉前调解流程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撰稿人:斯日根 迟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