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喜报!扎旗法院1个集体、2名个人荣获全区表彰
  发布时间:2023-01-30 15:23:43 打印 字号: | |


 

为表扬先进、推动工作,不断提升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内蒙古高院对全区60个人民法庭授予“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00人“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其中,扎旗法院1个集体、2名个人荣获全区表彰。

此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扎旗法院的优秀代表,是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先进典型,是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积极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创新的先锋模范。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鲜明昭示了扎旗法院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扎旗法院巴雅尔吐胡硕法庭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巴雅尔吐胡硕法庭位于扎鲁特旗北部牧区,现管辖巴雅尔吐胡硕镇,阿日昆都楞镇、格日朝鲁苏木、阿日昆都楞种蓄场、罕山林场、乌兰哈达苏木、海日罕林场、扎哈淖尔管委会8个苏木镇场。辖区面积8000平方公里,近全旗总土地面积(1.75万平方公里)的46%,人口约4万人,共计43个嘎查村。全国优秀法官那顺同志曾在这里担任法庭庭长。法庭现有干警6人,其中庭长(员额法官)1人,法官助理2人,书记员2人,法警1人。法庭设立了那顺调解室、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扎鲁特旗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近三年来,法庭共受理案件1155件,结案率99.22%,年均巡回审判率达50%以上。

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朱珊珊,女,俄罗斯族,198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通辽市扎旗法院乌力吉木仁法庭庭长、一级法官。个人曾获评“全国优秀法官”“全区优秀法官”“全区法院办案标兵”“通辽市十佳法治人物”等多项荣誉。她所在的法庭先后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21年,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近三年来,朱珊珊年均结案239.7件,她办理的案件质效始终名列前茅,三年均无发改案件、无信访案件。

宏浩,男,蒙古族,1974年7月2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扎旗法院嘎亥图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个人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其所在的法庭2021年被评为通辽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提升“蒙马奔腾”专项行动先进集体,2022年被评为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近三年来,宏浩年均结案637.33件,结案率99.95%,其审理的案件获得辖区百姓一致好评。

下一步,扎旗法院将结合工作实际,以典型引领为抓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平时工作、重大案件、重要活动中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大力宣传典型,努力在全院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

 

撰稿人:赵孟迪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