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见报告第2页第2行):全称“迎接二十大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活动时间2022年2月15日-4月18日,活动要求在全区政法机关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进一步转变思想、更新观念,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百名法官进百企”(见报告第2页第3行):深入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活动为契机,在两级法院部署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访企业、询建议、解难题,为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通辽跨越追赶、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3.活封“活扣”保全措施(见报告第2页第10行):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前提下,允许被执行人在法院监督下处置财产,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4.“断卡”行动(见报告第3页第2部分第4行):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行动,“断卡”即是斩断犯罪分子的信息流和资金流。
5.限制高消费(见报告第4页第3段第5行):因被执行人或被执行单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决定对其采取限制消费的措施。
6.诉前调解“1234”工作法(见报告第6页第2段第2行):即成立“1个金融法庭”、设立“2个工作站(室)”(1个劳动争议诉裁调工作室与1个多元解纷工作站)、采取“3调联动”模式(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立案庭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调解员”组成的诉前调解团队;在6处派出法庭设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调解员”组成的诉前调解团队。同时,聘任116名特邀调解员分布在全旗各个苏木乡镇,将诉前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对接,适时进行司法确认,有效实现“3调”联动)、有效实现“4点支撑”(一是构建基层治理大格局;二是不断优化诉前调解区域布局;三是打造诉调流程对接闭环;四是全面推广“那顺调解法”),为人民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
7.区块链创新应用(见报告第8页第1行):最高法院于2019年开发了“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统一平台”,该应用以线上的文档管理平台和线下的卷宗生成制度为基础,通过审判执行、诉讼服务与区块链技术相结合,逐步推进司法区块链的全面应用,目前已在存固证据、智能辅助、卷宗管理等方面应用效能和规范程度不断提升,电子证据、电子送达存验证、防篡改等应用场景落地。
8.“三个规定”(见报告第8页第3段第4行):一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3月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二是中央政法委于2015年3月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三是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5年9月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