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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荣获通辽市“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
  发布时间:2022-01-17 16:19:42 打印 字号: | |


为弘扬法治精神、繁荣法治文化,全面展示法治通辽建设新成就,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了2021年通辽市“十大法治事件、十佳法治人物、十佳法治新闻、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经过推荐、评选、公示等多个环节,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柔性司法入人心 打造有温度的女子法庭——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乌力吉木仁法庭》荣获通辽市“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1月16日,“向人民报告—通辽市法治建设优秀成果评选”颁奖典礼隆重举行,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通拉嘎参加颁奖典礼。






柔性司法入人心 打造有温度的女子法庭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乌力吉木仁法庭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乌力吉木仁法庭成立于2012年,地处扎鲁特旗西南部,位于扎鲁特旗查布嘎图苏木北侧。现管辖两苏木三场(即乌力吉木仁苏木、查布嘎图苏木、嘎达苏种蓄场、红旗渔场、满都呼林场),辖区面积2168平方公里,总人口15400人,其中蒙古族占71.12%。法庭审判团队均为少数民族年轻女干警,其中,蒙古族2人、俄罗斯族1人,平均年龄32周岁,是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派出法庭中唯一的女子审判团队法庭。2014年乌力吉木仁法庭被旗委宣传部评为“文明单位”,2017年被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18年被内蒙古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2019年被通辽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民族团结先进集体”, 202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21年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党建引领保障法庭事业发展。在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的指导下,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在推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中,结合本院审判业务实际和辖区群众司法需求,创造性提出了“3356”党建工作法。乌力吉木仁法庭紧紧围绕“3356”党建工作法,坚守党建引领这一项审判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逐步形成了妥善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为基本核心的富含民族地区女子法庭特色的“1531”工作机制,以工作法和工作机制为双引领,努力实现法庭事业“四个新”工作目标。

五项为民司法承诺全面深化简案快审改革。作为女子法庭女子审判团队,他们向辖区群众立下了五道“军令状”:一是争做司法审判的草原铿锵玫瑰;二是当好便民利民的巡回审判轻骑兵;三是成为心系群众的“家事”暖心人;四是争当扎根基层的“马背法官”继承者;五是甘当民族团结的坚定守护者。她们以五项为民司法承诺为基础,全面深化简案快审改革。继续推动程序简化、文书瘦身、效率提升、公正提速。推行“电子+集约”送达模式,开展“门诊式”庭审,有效提升案件审判效率。将“那顺调解法”应用到调解实践中,有效助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一步推动案件快速流转、快速调判,有效实现矛盾纠纷“短平快”处理。

“三种”调解模式推动案件定纷止争。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庭坚持落实“巡、立、调、审、执、教”人民法庭一体化办案模式,注重运用和发扬“那顺调解法”,在司法实践中总结出了现场勘验调解、心理疏导调解、巡回普法调解三种调解模式,来有效的为群众排忧解难,使司法审判工作更加贴近群众。

司法解纷与诉源治理一体推进。近年来,法庭通过巡回审判、诉调对接、司法建议、普法宣传等举措有效推动了法庭辖区司法解纷与诉源治理一体推进、优势互补、协同发力、成果共享。

近三年来,法庭共受理案件887件,审结882件,结案率99.44%,调撤结案770件,调撤率87.70%,无信访案件。今年以来,法庭共受理案件260件,结案255件,调解结案244件、调解率95.69%,撤诉结案6件,撤诉率2.35%,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1天,有效实现了矛盾纠纷快速化解,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经济健康发展积极作为,获得了百姓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和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