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法官能不辞辛苦来到田地里帮忙解决我们的问题,真是个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好法官……”8月8日,扎旗法院黄花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原告甲某的高粱地与被告乙某的玉米地相邻。被告乙某给自家玉米喷洒除草剂时,除草剂随风飘至原告甲某的高粱地,导致其部分高粱地受损。该纠纷经多方调解均未果,故原告甲某将乙某起诉至扎旗法院黄花山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原告高粱损失2000元。
办案过程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通过查阅卷宗、庭前调解,发现原、被告双方矛盾激烈,对受损高粱地面积的分歧也比较大,仅根据双方的陈述无法确认受损的高粱地面积。因此,为全面客观了解案情、彻底化解双方纠纷,8月8日,承办法官带领法庭干警与原、被告双方一道前往田间地头进行实地勘察,寻找化解矛盾突破口。
由于近期雨水较多,前往涉案土地的道路泥泞不堪,车辆无法驶入,为尽快解决双方纠纷,干警们只好将车辆停在一旁,沿着泥泞的田间小路继续徒步前行。步行数公里到达勘验现场后,承办法官首先对当事人就此次勘验工作的内容进行讲解,随后在原、被告共同参与、共同指认下,对双方存在争议的土地进行现场勘验,丈量受损高粱地面积,并在现场拍照、录像取证。
调解结果
现场勘验结束后,干警们顾不上整理鞋上、衣裤上的泥土,赶忙制作勘验笔录,确定受损高粱地面积。回到法庭后,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下,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并签订调解协议,被告当即赔付原告500元。至此,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一直以来,扎旗法院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初心使命,随时随地深入现场了解案件真相,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下一步,扎旗法院将持续发挥职能作用,走进田间地头、深入案件现场,多元采用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现场勘验、普法教育等方式,使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司法服务零距离,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撰稿人: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