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扎旗法院执行局依法对其实施了强制拘留措施,这也是疫情防控以来扎旗法院首次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案情简介:申请人张三(化名)与被执行人李四(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1年10月28日通过扎旗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判决李四立即偿还张三借款53000元。李四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故张三于2022年4月1日向扎旗法院执行局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经查询,李四近几年有8件执行案件,因其多次故意逃避还款义务,迟迟未能找到本人,案件大多以终止本次执行结案。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采取多种方式查询被执行人李四下落,经过一番摸排查找,顺利找到并控制住被执行人李四。但被执行人李四以“没钱”为由,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经多次沟通无效,扎旗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6月24日,执行法官将李四带到旗医院,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其进行核酸检测及拘留体检,并筛查其一个月以内的行动轨迹,确认其身体状况及行动轨迹安全后,对其作出拘留决定并将其移送至拘留所。
受疫情影响,执行工作在空间和时间上受到极大阻力,其中,拘留强制措施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实施。因此,有些“老赖”就自以为有了逃避执行的“护身符”“保护伞”。此次疫情期间首次完成司法拘留行动,不仅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还为逃避执行的“老赖”敲响了警钟,在全面做好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了法律震慑作用,让“老赖”无所遁形。下一步,扎旗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方式方法和运用力度,全力以赴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执行难题,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撰稿人:奇力格 依日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