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执行干警业务能力,切实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扎旗法院执行局深入践行“青蓝相承 携手共进”传帮带活动,针对人员调整、执行业务生疏、未执结案件多的实际,积极探索建立执行“传帮带”机制。
执行法官的“好助手”
法官助理主要负责案件程序性、事务性的工作,包括收案、审查、送达执行法律文书,接待案件当事人来访、咨询及办理卷宗查询事宜,通知双方当事人协调、和解,办理委托、移送、评估等程序,草拟、校对和网上发布法律文书、整理卷宗、进行电子归档等工作,从而减轻执行法官的事务性工作,提高其办案效率。
法官助理的“好老师”
执行法官在自己办案的同时,要通过具体示范教会执行助理如何办案,具体到接待当事人、撰写执行文书、解决疑难问题,执行技巧、言谈举止,执行法官通过自己常年执行经验给予法官助理以指导,真正做到“传、帮、带”,让法官助理在做好辅助性工作的同时快速成长起来。
在执行“传帮带”机制中,通过一名执行法官配备一名法官助理的模式,既保证了执行法官集中精力执法办案,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又通过执行法官的“传、帮、带”作用,为法官助理搭建了快速成长的平台,极大调动了年轻干警的工作主动性,有效增强了执行团结协作精神,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质效。
下一步,扎旗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发挥执行法官引领作用,促学促进、带头带队,力促执行工作规范有序,带领青年干警努力做好“传、帮、带”工作,提高干警执行工作水平、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全力推动执行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撰稿人:孙明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