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申请执行人海某某走进扎旗法院,将一面印有“一心为民、忠于职守”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干警手中,深深表达了对扎旗法院执行干警秉公执法、高效执行的感激之情。
申请人海某某与二被执行人山某、牡某于早年相识,二被执行人系夫妻关系,二被执行人曾多次向申请人海某某借款,却未按时还款,因此,海某某将二被执行人诉至扎旗法院。经扎旗法院判决,二被执行人应在判决生效后的10日内偿还申请人本息合计127190元,到期后,二被执行人却迟迟未按法定期限偿还给申请人,故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4月16日,申请人海某某为执行干警带来消息称被执行人夫妇现正在牧铺,承办法官获得被执行人行踪后第一时间带领团队干警赶赴现场。到达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所在的牧铺位于河对面,河水湍急且深及腰部,想要到达河对面的方式只有一种,那就是穿上过河的“水叉子”以此来保障安全过河。正当执行干警万分焦急的时候,当地一位热心牧民表示可以将自己的“水叉子”借给执行干警,这无疑是绝渡逢舟,执行干警顺利到达河对岸将被执行人带回了法院。
带回法院后,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开展教育引导和释法析理工作,劝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通过耐心沟通,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抵触情绪逐渐消退,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也撤回了执行申请,纷纷表示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下一步,扎旗法院将持续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涉民生、涉金融、涉企业执行案件工作力度,时刻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出发,最大限度将当事人纸面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在司法工作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撰稿人:孙明剑 依日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