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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情理相融合 温和执行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04-11 17:13: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扎旗法院温和执法,成功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为申请执行人江某执行到位赔偿款10万余元,有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申请执行人江某,今年74岁高龄,4年前因身体不适,去本村某个体诊所诊治,诊所乡医诊断体内有寒,建议“拔火罐”保健治疗。“拔火罐”由乡医母亲(董某)操作,治疗中,因操作不当,致使申请人胸、背部大面积烧伤,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申请人将乡卫生室实际经营者李某及其母亲董某告至扎旗法院乌力吉木仁法庭,经法庭主持调解,李某及其母亲董某赔偿申请人身体损伤各项费用10万元,分两期给付,每期50000元。但此款到期后,二被告均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来,申请人两次申请执行均因被执行人李某外出打工,其母亲改嫁,二被指执行人最终以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近日,申请执行人江某在其女儿、儿子的搀扶下再次来到扎旗法院,告知执行法官被执行人董某行踪,称其已经回到家中,执行法官得知后第一时间奔赴被执行人居所。而申请人江某儿女趁执行法官外出执行,偷偷将行动不便、身体虚弱的母亲一人留在法院后溜走,老人因没有亲人陪伴,焦虑不安、心慌意乱,执行法官得知老人情况立即联系并组织干警护送老人去医院救治,同时与申请人儿女联系,可儿女非但不顾及老人安危,还明确表示钱要不回来就不管母亲。

面对无助的母亲、无情的儿女和通过执行拘传来的近70岁的被执行人董某,执行法官紧紧抓住情感这一主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围绕“诚信是金”这一理念,耐心疏导被执行人。最终,被执行人的态度从“坚若磐石”到“为情动容”,主动联络家人,筹集全额执行款,委托扎旗法院给付至申请执行人手中。申请执行人儿女见收回执行款,立即表示要接回母亲,执行法官见此情形,对申请执行人儿女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珍惜亲情的思想观念,江某儿女也主动向法官致歉,并表示以后将会全力善待老人。至此,这起健康权纠纷案圆满执结。

下一步,扎旗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工作中坚持司法权威与善意执行并重,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的同时,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结合“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全区法院“雄鹰‘寅’春”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全市法院“护航双保”涉金融涉企业专项执行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高效执行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撰稿人:孙明剑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