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嘎亥图法庭巡回审理了6起农村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15年,原告李某与嘎亥图镇塔拉宝力皋嘎查部分老百姓签订了《建房施工合同》,为其建设房屋,并约定当年秋天给付建房余款。原告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时按量完成了房屋建设,合同义务已实际履行完毕,涉案各被告也均已入住原告所建房屋,但余款经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嘎亥图法庭受理这一系列案件后,法官认为各被告所在嘎查地处偏远山村,交通较为不便,同时,考虑系列案件数量、当事人情况以及房屋质量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与嘎查委员会沟通后,为公平公正作出审理,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法官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把庭审“搬到”了在嘎查设立的巡回审判点。
庭审当日,办案团队来到塔拉宝力皋嘎查委员会。在法庭调查中,发现系列案件的部分被告对原告的诉讼主张认可,只是当年多为因病、因学致贫,未能及时给付欠款。法官考虑到这些群众主要依靠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为能更好兼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官随即对原告进行心理疏导,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原告当场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与各被告分别达成了及时履行或当年元旦一次性给付建房尾款的协议。同时,还有部分被告辩解称原告所建房屋存在质量缺陷,验收入住后被告自行修缮、加固。对此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认真解释法律规定,答疑解惑,帮助双方厘清责任义务,并平衡掌握双方投入及损失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以被告自行修缮支出的费用折抵一部分房款的协议。至此6件案件全部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嘎亥图法庭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能定位,充分践行“巡、立、调、审、执、教”人民法庭一体化办案模式,在辖区内设立5个巡回审判点,按照联络员每周的反馈意见和群众的诉求,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用最大的耐心去调解纠纷,使得纠纷化解在村屯,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的诉源治理目标,不但实现了以案说法、以法育人,更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
撰稿人:顺布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