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蝇头小利不可贪 网络诈骗勤防范
——扎旗法院成功审结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刑事案件
作者:范明伟 依日贵  发布时间:2022-01-20 08:42: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扎旗法院成功审结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刑事案件,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并对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从轻处罚,案件审理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被告人魏某与宋某系情侣关系,被告人邹某与靖某系夫妻关系,被告人张某某系宋某的侄子。2021年9月中旬,魏某、宋某、邹某、靖某四人商议找陌生群众让其通过扫码免费领取卫生纸(纸抽)等方式添加其微信,并向其发布“手工活、刺绣、串珠、针线”等虚假兼职信息进行诈骗推广引流。四人于2021年9月中旬从哈尔滨出发后先后到白城、松原、乌兰浩特、通辽(到通辽时张某某也加入其队伍)、开鲁、赤峰、科右中旗等地通过上述方式多次进行诈骗。

2021年9月16日,鲁北镇居民张某在工作之余,通过手机微信群看到有人发布内容为“因疫情厂家材料堆积,现全国招收手工半成品代加工,送货上门在家即可就业,工作内容有圆珠笔、串珠、发卡、十字绣、手机壳组装等,免费提供原材料,加工后回收,每日工资200至500元”的招工广告及二维码图片后扫描并下载了“知聊”APP。此APP以“为抖音上的用户点赞点关注”、“按照APP客服指示刷单”为主要任务赚取“兼职工资”。期间,张某成功提现现金2次,在连续投入了11万元本金后APP个人账户显示余额13万余元。正当张某尝试将这13万余元从“知聊”APP提现至银行卡内时却发现无法提现成功,并显示“钱已驳回,联系税务专员再完成提现。”张某按照显示内容联系了税务专员,税务专员告知其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后方可提现。至此,张某发觉自己可能被骗,随即报案。

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初,被告人魏某、宋某、邹某、靖某、张某某分别通过2千余人向1万余微信群内发送虚假图片信息进行诈骗,在这五个月的时间里,五被告人获利十万余元。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五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并主动向本院交纳退赔款,争取从宽处罚。被害人张某收到11万元退赔款后对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表示赞誉,并送上锦旗表达对扎旗法院公正高效审理、维护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虚假信息以假乱真,群众稍有不慎便会“入坑”,不仅会导致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甚至有可能会被不法分子骗取钱财。再次提醒广大群众时刻提高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切不可因贪图蝇头小利参与各类“小兼职”而遭受重大损失。

 

撰稿人:范明伟  依日贵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