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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拉嘎同志任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审判员、
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院长
  发布时间:2021-11-26 15:57:50 打印 字号: | |

11月25日,扎鲁特旗第十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青海主持会议。任命通拉嘎同志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院长。

会上,通拉嘎同志作供职发言。她表示,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迎接新挑战,展现新作为,努力兑现不忘为民初心、践行司法使命的庄严承诺。

坚定政治信仰,永葆忠诚本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践行法治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履职尽责的根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推动工作。

锻造过硬本领,提升司法能力。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素养,养成主动学习、随时学习、终身学习的习惯,勇于自我革新,使自己的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能力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工作岗位要求、人民群众期待。

坚守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团结带领全院干警继续坚守司法价值追求,担负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公正司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严于修身律己,当好模范表率。将始终恪守清正廉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各项审判纪律,切实维护好人民法院和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做知法尊法、全民守法的表率。

主动接受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正确处理好独立审判和人大监督的关系,在工作中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格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为依法做好审判工作创造条件。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青海向通拉嘎同志颁发任命书。

通拉嘎同志担任领宣人,与其他新任职同志一起,在与会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下,面向国旗、手抚宪法,进行庄严宣誓。

 

 

 撰稿人:依日贵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