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巴雅尔图胡硕法庭进行了一次巡回审判。在审理原告乌某诉被告白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官通过与被告的电话沟通了解到被告白某因交通事故导致头部和锁骨受伤,行动不便不能到法庭参加庭审。经过法官与原告沟通后决定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审理本案。被告白某所在嘎查距离法庭有70公里的距离,而被告的牧铺距离嘎查还有20公里的距离。法庭干警驱车近百公里来到被告的牧铺,对该案进行了巡回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根据被告的身体状况、偿还能力,以及原告能够接受缓期分期偿还的情况,对该案进行了细心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分期偿还借款的调解协议。在场群众对法庭考虑被告身体情况进行巡回审判的工作赞不绝口。被告的亲属更是激动地说:“法官能够到我们家门口服务真是没有想到啊,我们一定会按照调解约定的时间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在本次巡回过程中,法庭还完成了另一起案件的巡回调解,并送达了三起案件的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巡回审判、巡回调解是基层法庭工作中的常态化形式。巡回审判不仅能够方便群众,减少群众诉累,充分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而且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并达到以案释法、一次巡回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巴雅尔图胡硕法庭将继续为辖区群众提供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