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为积极践行法律宣传主题,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法律意识,6月2日至3日上午,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开展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活动。
一、庭审直击,深入践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6月2日10点,在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人,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扎鲁特旗林业和草原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此案当庭判决,判决责令被告扎鲁特旗林业和草原局对扎鲁特旗新原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毁坏草原的行为,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市人大、市法院、扎鲁特旗人大、政协、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扎鲁特旗分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旁听庭审。
二、召开座谈会,加强环境保护外部沟通协作
为积极主动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外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单位的协同联络机制,庭审结束后,两级法院组织召开了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服务座谈会,主动征求各相关单位对法律服务工作站和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工作的意见建议。
会上,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秦晓明通报了全市法院系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扎鲁特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革华对环境资源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情况做了详细介绍。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沟通协作,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协同联络机制,共同为保护环境资源,有效化解各类环资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等内容开展交流发言。并提出了许多具有真知灼见、意义深远、极具指导性、价值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会议决定尽快推动本次座谈会议纪要落实落地,实现有效的成果转化,促进环境资源保护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丰富完善,并充分释放机能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富瑞恒一行8人、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乌日巴图、旗法院院长杨革华、旗人大环资委、旗政协经法委、旗检察院、旗公安局、旗自然资源局、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扎鲁特旗分局、旗林业和草原局、旗水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座谈并发言。
三、法治宣传,进“区”入“格”建立沟通机制
6月2日下午至6月3日上午,市法院和扎旗法院环境资源法律服务工作队队员先后深入扎鲁特旗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日罕林场、毛都水库、小河西水库等四处涉森林、草原、湿地、河湖区域开展环资法官团队进“区”入“格”活动,推行环境资源法律服务工作“网格化”。活动中,每到一处,两级法院环保法律服务团队工作日人员均在醒目位置张贴团队公示栏海报、环境保护倡议书,与当地建立环境资源法律服务沟通机制,结合环境保护、环境污染真实案例,以“面对面”的普法形式讲解环保法律法规,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号召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践行绿色生活。
四、普法教育,送法进校助力青少年成长
为增强环保意识,提升环保法治理念,引导学生更好参与环境保护,6月3日市中院法官韦青青深入扎鲁特旗第二中学进行了一场环境保护专题讲座。讲课过程中,授课法官用易懂的语言、有趣的互动,牢牢吸引住了学生们关注的目光,从生活中每个人可做的点滴环保小事开始说起,到环保相关法律和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详细介绍了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号召同学们要做环境保护的守法者、环保主义的实践者。
五、因地制宜,多方位宣传环境保护
6月2日至6月5日,扎旗法院利用户外LED大屏幕、诉讼服务中心电子屏幕等全天候滚动播放环境保护幻灯片,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建设美丽扎鲁特造良好氛围。
“水光山色与人亲,说不尽,无穷好”,蔚蓝的天,清澈的水,干净的空气,肥沃的土壤……这是大自然馈赠给人类最珍贵的礼物。通辽市两级法院将继续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履行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职责,以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助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并愿与社会各界一道努力,共同守护碧水、蓝天、净土,为建设好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