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辽市两级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17年,全市法院新收民间借贷一审案件20163件,占民事一审案件34.45%,结案标的17.96亿元;2018年,新收民间借贷一审案件23017件,占民事一审案件38.21%,结案标的23.16亿元。通过类案对比、分析、调研,发现越来越多的民间借贷案件呈现职业化逐利趋势明显、隐形高利现象普遍、虚假陈述虚假诉讼行为频发、违法犯罪现象增多等特点,这些行为和现象明显超出普遍民间借贷概念外延,严重扰乱了民间借贷市场秩序,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如何将“职业放贷”关进法治笼子里,如何提升债权人合法放贷意识,如何维护借贷人合法权益是解决当前“职业放贷”问题的重中之重。
一是注重建章立制,为审理职业放贷案件提供明确指引。贯彻落实两高非法放贷司法解释,加大职业放贷行为案件打击力度,加强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打击和规制非法职业放贷行为方面的规范性意见建立工作,有效传递法院制裁违法职业放贷、打造诚信诉讼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二是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在征收民间借贷案件利息收入税费、推动农村牧区高利贷综合治理法制化等方面加强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延伸司法审判职能,着力形成打击职业放贷的综合立体格局。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防范意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揭露非法职业放贷本来面目,传递司法裁判和社会价值导向,提高广大群众对“职业放贷”行为的识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撰稿人:谢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