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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与内蒙古民族大学
共建实践教学基地
作者:赵孟迪  发布时间:2019-03-08 11:08:40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法学研究部门与司法实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务的结合,3月8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与内蒙古民族大学政治与历史学院签署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

  内蒙古民族大学政治与历史学院学生在学院副书记娜仁图雅的带领下来到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学生们跟随着工作人员参观了法院审判综合大楼,从另一个角度了解法院,理解法院,深刻感受到“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及当前“智慧法院”建设下的科技创新。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革华对娜仁图雅书记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在简单介绍了扎鲁特旗地域、人口以及扎鲁特旗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后,他指出,实践教学基地搭建起了法学教育和法律实务合作交流的平台,是将法院审判实践与院校教学相结合的一次积极尝试,是一件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好事,对实现法院工作在更高起点、更高平台上的新发展、新跨越具有重大意义。

  娜仁图雅书记表示,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既可助推民族大学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又能满足学院学术发展的客观需要,对于民族大学法学专业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后,杨革华院长与娜仁图雅书记签订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双方表示,今后将不断密切协作,加强交流沟通,推动法学教育和审判实务的共同提高和发展进步。

  座谈会结束后,民族大学政治与历史学院选派的8名优秀学生将留在扎鲁特旗人民法院进行实习,从事审判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