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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旗法院主动救助解执行不能之困
作者:孙明剑  发布时间:2018-12-28 08:59:11 打印 字号: | |
  “法官,谢谢你们,如果没有你们的救助,我的大学生活就无法实现!”这是近日发生在扎鲁特旗香山镇五段地村的一幕。

  大学生张某三岁时父亲去世,母亲也随之弃家出走,张某由爷爷奶奶拉扯着养大成人。2018年6月,张某高中毕业回家,一日,爷爷与其邻居杜某妻子因倒垃圾一事发生争吵,张某认为杜某妻子欺负了爷爷,随后找茬挑起事端,并将杜某妻子打伤,香山法庭审理后判决由张某赔偿各项损失17000元。案件进入程序,张某虽然已满18周岁,但无能力给付,而此时张某接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暑假打工挣的钱学费还不够,赔偿如何支付?扎旗法院为使张某能够接受到良好教育,将受害人主动纳入救助范围。

  近两年来,扎旗法院建立了专项执行司法救助资金,每年拨付40万元用于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申请人。同时协调旗委政府有关部门给与资金支持,使一大批标的额小、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得到救助。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