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通辽市委组织部文件
通组通字(2018)44号
关于2017年度旗县市区
法院、检察院副职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旗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民法院、检察院党组:
按照《盟市、旗县市区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管理办法(试行)》和《通辽市2017年度旗县市区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年初,市委组织部委托各旗县市区委对对99名法院、检察院副职进行了2017年度考核。根据委托考核情况,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了旗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副职年度考核等次。现通报如下。
(一)优秀等次:
科尔区:
梁 琦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纪 明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 伟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沈宏伟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霍林郭市:
包永华 霍林郭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于洪彬 霍林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开鲁县
李志会 开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杜文江 开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科左中旗
张文波 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亚军 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科左后旗:
陈德龙 科左后旗人民法院纪检组长
韩革命 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
库伦旗
欧阳宇和 库伦旗人民法院副院长
薛贺军 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咸员
奈曼旗:
何占武 奈曼旗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福堂 奈曼族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扎鲁特旗
福林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副院长
粱国顺 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称职等次:
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外的其他干部均确定为称职等次
各旗县市区委组织部要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做好法院、检察院副职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工作,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年度考核等次按相关规定执行。各旗县市区法院、检察院要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予以嘉奖,按照规定标准兑现奖金。
中共通辽市委组织部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