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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8-05-20 19:50:5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改进调研工作

1、定期调研。院主要负责人每季度深入基层苏木乡镇和基层法庭调研应不少于1次,各分管领导要坚持深入工作前沿,深入一线,及时掌握工作情况。

2、轻车简从。院领导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要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并一律与陪同人员集体乘车。开展调研工作不得加重基层的负担,不得影响基层的正常工作,不得接受宴请。

3、注重实效。院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审判工作、队伍建设、业务管理等工作重点,有的放矢地开展调研工作,注重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每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撰写调研文章应不少于2篇。

二、改进会风文风

4、减少会议数量。本着少开会、开短会,务实高效的原则,切实减少会议活动。能开小会的,不开大会;能合并开的会,不单独开;能发文解决的问题,不开会部署。

5、控制会议规模。简化会议程序、缩短会议时间、减少参会人员、提高会议质量,坚持开短会、说短话。

6、简朴布置会场。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庄严、大方、朴素,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7、严明会议纪律。指定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按规定着装,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不准有交头接耳、打瞌睡或随意接打手机等不文明行为。

8、精简文件简报。规范文件简报发文程序和格式,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分管领导、研究室、办公室要把好签发、审核、用印等文档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发文的必要性。限制发文篇幅,力戒空话套话,除重大工作部署文件外,每份文件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信息简报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要充分利用内网资源,文件简报传阅尽可能通过网上传阅,减少纸质文件简报印发数量。

三、规范学习考察活动

9、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外出考察学习参观活动,一律不得参加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考察活动,一律不得借学习参观旅游景点。自行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参观等活动,要制定考察方案,确定内容、时间和规模,报经旗委组织部审批,并报旗纪委备案。

10、注重学习效果。慎重选择外出学习考察的对象,其工作经验要具备典型性、先进性和可学习借鉴性,考察结束后要形成考察报告,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对上级法院或相关部门组织的政治政务培训,要重点选派业务骨干和优秀年轻干警参加,要求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在适当范围内组织进行学习成果介绍和交流。

四、坚持厉行节约

11、简化公务接待工作。接待来院的各级领导不到边界迎送,不打标语横幅,不摆放花草,不赠送任何纪念品或土特产。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一律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控制陪餐人员数量,无关人员不参与陪同。

12、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节约办公、办会、办案、差旅、车辆加油修理等费用支出,严禁铺张浪费。各类文件材料统一由复印室打印,无特定要求的均双面复印。倡导节约用水用电,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加强公务用车审批管理,控制车辆养护费用。严禁超标准购买公务用车,不得豪华装饰公务用车。

五、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13、加强“窗口”建设。完善立案、信访等窗口部门的建设,严明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群众诉求,耐心细致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切实让群众满意而归。

14、畅通与群众联系渠道。进一步完善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积极倾听群众意见,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建立法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联络制度,每年每名法官走访负责联络的代表、委员不少于两次。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院领导定期深入联系点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提出建议。

15、推行便民利民措施。推行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各类群体性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完善巡回审判制度,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完善刑事被害人和执行求助机制,落实诉讼费用减免规定,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设立未成年人审判庭,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六、积极推进司法公开

16、加快推进“阳光司法”进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快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个平台”建设。健全法院开放日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17、健全审判执行活动中的民意沟通机制。完善诉前调解、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作用,强化审判工作中的民主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健全完善案件听证会制度,对涉诉信访或再审等类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七、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18、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深入治理“庸、懒、散、奢”活动,严禁参加不健康娱乐活动,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吃请,严格执行保守审判秘密的规定。

19、严肃工作纪律。遵守机关管理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坚持在岗,不准上网玩游戏和聊天、看电影、炒股、购物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坚持每周二至周五上午半小时的早学活动和每周4个小时的读书活动,通过学习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工作日期间,早晨、中午一律不得饮酒,其他时间不得酗酒。

20、规范开庭活动。开庭一律在审判庭进行,要求着装规范,用语文明,严禁在审判席上吸烟、喝水、打瞌睡、接打电话和随意离开审判席,自觉遵守司法礼仪,树立法官良好形象。

21、加强公车管理。公车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教育,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非公务使用公车。严禁警车非执行紧急公务鸣警笛、亮警灯、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严禁非因执行公务将警车停放在洗浴、歌厅、饭店等休闲娱乐场所。

八、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22、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相关实施方案、规定情况作为“一把手”工程,院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制定相关工作制度,采取明查暗访以及定期考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狠抓各项规定的落实力度,确保取得工作成效。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