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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法庭:“互联网+”为草原送来司法便利
作者:孙明剑  发布时间:2017-12-22 15:41:31 打印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香山人民法庭坐落于享有“中国最美山地草原”美誉的扎鲁特草原,下辖一镇、一农场、一林场、一苏木(与乡处同一层区划层次,分布于牧业地区),辖区面积1333平方公里、总人口6万余人。近年来,香山法庭针对辖区地广人稀、当事人诉讼不便的实际,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审判力量下移、物质装备保障,着力加强软硬件建设,将审判工作与“互联网+”完美融合,让草原群众切身享受到各项司法便利,社会反响良好。

  网上QQ立案很方便

  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一天。晚上9点,香山法庭的网上QQ立案系统的服务头像还在闪个不停。

  “我想咨询一下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我是香山镇大柳树村的村民,2010年我和丈夫离婚,女儿归我抚养,当时法院判决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现在孩子已经上初中,生活学习费不够用,是否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今年国家修公路,占用了我家的农田,我想问问关于农村征地补的事情。”

   从法律法规到家长里短,香山法庭的法官佟雷坐在电脑前逐条回复着,好似忘记了一天的劳累。

   自2014年起,香山法庭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新举措,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率先在全市建立起网上QQ立案、咨询、视频调解、判后答疑系统,并通过闭路电视,以飞播字幕的形式公示法庭的QQ号码及工作人员的联络方式。

   “群众随时随地可以通过打电话、手机上网的方式,进行立案、预约开庭时间等等,也可以咨询问题。”香山法庭庭长孙明剑告诉记者,这样随手一点就可以解决问题、方便诉讼的方式,受到了当地百姓的欢迎。

  今年8月法庭受理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均在外地打工,双方当事人均在沟通上存在不少障碍,这给法庭审理带来很多不便。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邀两位当事人加入法庭的QQ号码,使他们随时随地就可通过上网视频聊天的方式,完成沟通交流,经过近百余条网上对话记录,最终促成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免去当事人为解决一次纠纷要往返法庭多次的奔波之苦,方便群众诉讼,降低诉讼成本。据悉,香山法庭自建立网上QQ立案系统以来,共接受加入QQ好友1200余人,受理网上立案、调解8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1400余次,便捷的服务方式,受到辖区广大群众的好评。

  微信平台调解免烦忧

  “这人从村里走了很长时间了,手机还能联系上,就是撒谎,今天说在中朝边境修铁路,明天说去云南大理搞工程,就是不回来,即使过年回来了,就那么几天,找不到人,法官你说他欠我的钱不能白瞎了吧。”法庭内,当事人李老汉正在焦躁不安地向孙法官咨询。

  工作在扎旗法院香山法庭的孙法官常常会遇到老百姓打电话、发微信、上门咨询一方当事人能联系上,但无法明确提供当事人送达地址的案件。以往遇到此类案件法官也一筹莫展,但今天的接待和以往的接待相比,孙法官却出现截然不同的反应,只见他从立案庭拿来一个登记立案大本,详实记录了李老汉和其要找的人的身份信息,并重点记下被找之人的性别和多个手机号码,最后从容、淡定的对老人说,您把诉状和立案手续填好后留下吧,什么时间开庭我通知您,李老汉似乎见到了大救星,紧紧握住法官的手,道谢离开……

  难道是法官会算卦,能知道被告的地址吗?并非如此,而是香山法庭在长时间的司法实践中针对此类愁人案件,找到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法庭以全庭人员的手机微信为平台,打造出一个巡回审理案件的基地。他们巧妙地根据对方的性别,采取以异性的身份进行好友申请的方式,加要找的当事人微信,一但对方入网相加,立即确认对方身份,在获得对方真实身份后,直接将当事人起诉状副本、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发给对方,从对方的不同反应中,截图完成送达、答辩、举证等环节,通过网络视频完成庭审办案全过程。

  这种最直接、最便捷、最高效地办案方式,成功的解决了部分“被告难寻”的问题,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香山法庭将自媒体平台运用到办案中的成功做法,开通了新常态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又一新途径。

  在线司法确认“零成本”

  “法官,您好,不去法庭能解决纠纷吗?为什么不能来?我在外打工回不去,我们村有人欠4万块钱,打工出来之前,双方在村里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他同意今年下了秋给钱,如果下了秋他不给,我还得起诉,听说法庭开通网上司法确认办案系统,通过网上司法确认,就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他不给就可申请执行?网上能做司法确认吗?”

  “能办,你可以不用过来,加法官微信,找微信平台中司法确认申请书样本,然后填写申请书、承诺书,将身份证、申请书、承诺书、调解协议原件通过图片发到页面上,并电话告知债务人一方,拿着调解协议到法庭,签司法确认申请书、承诺书及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同时通过视频形式,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这是当事人与法官在网上的一段对话。家住扎鲁特旗巴彦塔拉苏木平安地村的徐某在天津打工多年,2016年回家过春节期间,邻居李某因孩子结婚用钱,从其借款40000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孩子办完事就还,可待徐某要返回天津时,李某仍未能还款,后双方经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还款协议,约定欠款40000元在当年秋收后即(10月30日前)付清,但即使是经过人民调解组织盖章、调解员签字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如当事人拒不履行,仍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徐某听家人说法庭开展了司法确认程序,并通过网络向法庭提出申请,案件在法官与当事人通过网上在线视频审理,终于让申请人不花一分钱,就面对面的做出了司法确认裁定书,赋予了该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制约义务主体履行行为。

  司法确认制度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法律效力确认的制度。香山法庭在《人民调解法》和最高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相继出台后,立即将司法确认制度运用到司法实践中,根据“互联网+”战略要求,尝试运用网上微信平台,建立起立案、咨询、视频调解、司法确认系统,实现纠纷解决的案件预判、信息共享、数据分析、快速化解矛盾纠纷的信息化确认方式。近两年以来,香山法庭审结民商事案件600余件,通过网上调解、网上确认案件约80余件,实现了便利群众诉讼、便于化解矛盾纠纷的双赢,大幅度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