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法院工作报告数据统计期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10日。报告全文7570字。
一、名词术语解释
1、庭审实质化改革:庭审实质化是刑事审判方式的重大变革。是司法权行使的必然要求,也是“以审判为中心”的逻辑推演。其基本目标是“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
2、繁简分流:在司法审判实际工作中,将复杂和简单案件加以区别,分流开来,在严格遵循客观司法规律和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程序权益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科学的繁简案件区分标准,改革案件办理模式和审判方法,用差异化的繁简案件审理规则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以期达到简案见效率,繁案出质量的目标。“繁简分流”机制的构建核心在于建立科学的繁简案件区分标准和差异化的繁简案件审理规则,进而通过对复杂案件和简单案件适用不同的审判规则,实现既能对数量上占绝大部分的简单案件高质高效审理,又能通过分流保障复杂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从而全面地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
3、基本解决执行难: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4、执行指挥中心: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包括远程视频监控、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发布与控制、执行要情、远程电子签章、执行案件数据库等六大系统。执行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调配、指挥辖区执行力量,组织辖区法院的联合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协调处置暴力抗拒执行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对辖区大案要案和重要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推进与各有关联动单位的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推进与执行联动单位的联网查询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推进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执行要情处理及决策指挥。执行指挥中心可对执行人员、执行资源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指挥,实现执行力量快速反应、集团作战。
5、执行三统一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中提出,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执行体制。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本地区的执行工作。”
6、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工作机制:主要是指以增强立案功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打造大调解平台为主线,创建立案、诉讼服务和调解的扎鲁特品牌,让案件立得进、办得出,让解决纠纷的渠道更多、效率更高、效果更好。“大立案”机制: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大力推行QQ微信网上立案、巡回立案,探索创建法庭跨域立案、延伸立案等便民举措,充分体现立案的便利和快捷,实现服务场所和办公场所的功能区隔,努力打通立案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大服务”机制: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升中心智能化服务水平,不断整合窗口功能,开通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构建“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将辅助性、事务性、社会服务性工作及部分审判工作前移,由诉讼服务中心提供庭审以外的全部诉讼和非诉讼服务,为群众诉讼、律师履职、法官办案、审判管理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大调解”机制:发挥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作用,努力破解“案多人少”难题。通过一体化巡回办案模式激活法庭辖区诉调对接工作。通过制度创新开展诉调对接与立案调解,打通诉讼外调解与诉讼内调解,实现优势互补,充分发挥调解的纠纷过滤功能,最终达到将大部分案件化解在庭审前的目标。
7、“巡、立、审、执、教”人民法庭一体化巡回办案模式:巡:就是要求各法庭必须坚持一年两次覆盖辖区每一自然村屯的巡回。立:推出主动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巡回收案。审:定期深入辖区各嘎查村屯、社区,把田间地头、牧包草地、村委会、当事人家中作为巡回审判的开庭场所。执:利用法庭人员熟知案情、了解被执行主体和当地风俗民情等实际,及时将法院审结案件的执行工作下移到法庭参与或独立进行执行,提高案件执结率。教:就是要求各法庭主要采取以案讲法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坚持做到无案普法,按照百姓兴趣和实际需求,采取互动交流形式,提供法律咨询,为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把可能出现的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初期,把法律知识传递给百姓,让司法能动作用真真切切的惠及百姓民生。
8、司法确认制度:是指对于涉及到的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后, 或双方当事人签署协议之后,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的制度。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是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运用司法机制对人民调解给予支持的重要保障性措施。
9、智慧法院: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智慧法院的建设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法院高度智能化的运行与管理。智慧法院面向法官、当事人及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实现审判执行工作全网络办理和全流程公开,充分挖掘利用古今中外海量司法案例资源,为类案同判和量刑规范化提供支持,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决策参考。
二、五年来法院基础建设情况
2013年,投入近300万元建成乌力吉木仁法庭,完成院内和六处基层法庭标准化安检系统。建立2个标准化科技法庭;
2014年,投入30万元修建停车场,投入50万元修缮两处基层法庭,投入90余万元更新院内信息化办公设备,投入4万余元加强司法警察单警装备建设;
2015年,投入40余万元建设司法警察体能训练基地,投入10余万元建设篮球场,投入30余万元建设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投入300余万元建设11个科技法庭;
2016年投入近200万元更新执法办案车辆,投入100余万元建设执行指挥中心,投入100余万元建设户外LED大屏幕,投入150余万元新建科技法庭3处,实现科技法庭全覆盖;
2017年,投入近400万元打造新型诉讼服务中心、数字化审判委会,高清视频会议室,切实加强档案室建设、办公环境改造和法院文化建设,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为推动实现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做足准备。
三、五年受表彰奖励情况(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部分)
(一)全院
自治区级
2014年1月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
2015年8月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维护农村牧区金融安全先进单位
(二)部门
区级
2014年1月法警队被内蒙古高院评为2013年度全区发运司法警察工作及体能达标活动先进集体
2014.年10月法警队被内蒙古高院评为司法警察驾驭训练工作考核第二名
2014年11月香山法庭被内蒙古高院评为全区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三)个人
国家级
2013年1月杨志宏(2012)扎鲁民初27号刑事裁判文书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2014年7月那顺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2016年6月30日那顺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自治区级
2013年3月李萨日娜获法官论坛论文评选优秀奖(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
2013年8月扎鲁特旗人民法院(2013)扎民初字第955号案件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优秀庭审 合议庭成员:那顺 包银桩 福臣
2013年11月杨志宏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刑事审判先进个人
2013年11月陈林芳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区法院财务工作先进个人
2014年1月齐达来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3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2014年1月那顺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
2014年3月韩春妍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司法统计先进个人
2015年4月陈仪花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2015年5月李文琪在全区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培训中评为优秀学员
2015年7月芮景树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行装工作先进个人
2016年1月那顺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优秀法官
2016年1月孙明剑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5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2016年8月26日李建武撰写的论文《基层人民法院审判运行机制改革问题研究》在内蒙古自治区“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理论研讨会塈法官论坛中荣获三等奖
2016年8月26日红英撰写的论文《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推定家事审判改革—扎旗法院家事审判现状调研》在内蒙古自治区“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理论研讨会塈法官论坛中荣获三等奖
2016年8月26日佟雷撰写的论文《司法确认制度之规范与探讨》在内蒙古自治区“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理论研讨会塈法官论坛中荣获三等奖。
2017年1月那顺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一等功
2017年1月姜永恒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6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2017年2月姜国盛荣立全区法院执行年专项工作个人三等功
2017年李玉杰荣获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