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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意浓化纠纷 狱中调解了心结
作者:佟雷  发布时间:2017-08-28 11:29:47 打印 字号: | |
  “昨晚,我又梦见我丈夫持刀伤害我了,这可怎么办啊,离个婚怎么就这么难呢?”2017年8月16日,扎旗法院香山法庭迎来了一位面容憔悴、精神恍惚的当事人周某。

  周某与敖某通过QQ聊天相识,在相互交流中,敖某给周某留下了诚实稳重、踏实可靠的良好印象,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并登记结婚。然而,等待周某的并不是她预期的幸福和甜蜜,而是终身难以摆脱的痛苦印记。

  在平淡的日常生活中,敖某卸下了伪善的面具,不再嘘寒问暖、脉脉含情,而是经常外出玩耍,对家庭事务不管不问,两人常因家庭琐事吵打,彼此心生厌恶。2015年6月9日两人相约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已是下班时间,未能办理,周某便住进了某旅社,等待次日办理手续。当晚敖某便携带刀具进入周某房间,暴露出其凶残的本性,对周某进行砍杀,造成周某身体多处受伤。旅店工作人员听到呼喊声前来查看,敖某才离去。后原告周某经奈曼旗人民医院抢救得以脱险,被告敖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奈曼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现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监狱。

   法官在听完原告的陈述后,核对完立案材料后即时予以立案。并组织法庭干警协同原告前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监狱开庭审理此案。原、被告见面后,被告情绪激动,法庭干警有力的控制了局面,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香山法庭以秋风扫落叶之势,及时的处理了这起离婚案件。在走出监狱大门时,原告周某终于放松了数年来绷紧的神经,仰望天空中自由纷飞的燕子,脸上露出久违的微笑。长期以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根据家事纠纷特点,以“家”为基轴,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家事审判新途径,切实维护了家庭和谐,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