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4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远赴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办理娜某与吉某等人的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吉某系扎鲁特旗某单位退休人员,因生意赔钱远走他乡二次创业,原告经过长时间寻找才得知其落脚地。经过法官调解,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考虑到被告情况特殊,法官决定适用电子送达方式,以达到使调解书生效的目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官立即草拟调解书,并通过微信传回院内,由院内工作人员将加盖公章的调解书传回法官手机。法官当即将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当事人通过微信确认收到调解书,第一次微信电子送达顺利完成。
通过微信电子送达的成功实践,办案人员体会到了电子送达方式的方便快捷,使得时空距离不再遥远,使法院办案效率有了新的提高。今后,扎旗法院将在工作中更加主动的使用电子送达等新办案手段,更好的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