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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满意的“家中法庭”
作者:李金瑞  发布时间:2017-04-01 17:50:19 打印 字号: | |
  审:被告说一下你的调解意见吧。

  被告:我确实欠着原告的钱。今天那庭长大老远来到我家主持处理这个事,原告也过来了,她同意放弃部分利息,我很感激。我这个月末就把欠原告的钱还上。

  原告:就这么定了,我同意。

  这是巡回法庭调解案件间中的一幕,一起双方因对簿公堂而产生敌视的案件就这样解决了。

  年初以来,八区法庭已结的51件案件中有18件是利用巡回法庭,到户开庭的方式审理的,这18起案件全部的到了圆满解决,得到了社会群众的肯定。

  使用巡回法庭审理案件,是审判工作的主动出击的重要手段。通过直接接触案件的核心问题,与当事人近距离的接触,以唠家常谈道理的方式使当事人摆脱了法官高高在上的距离感,并向法官表达最真实的想法和困难。在这种双方开诚布公的背景下,有利于摒除双方的隔阂,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对于处理案件,化解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