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成功调解并及时履行了一起卖卖合同纠纷,原被告双方从最初的唇枪舌剑,互不相让,到最后心平气和,握手言和,真正做到了结案事了。
被告白某于2011年5月1日起多次向原告齐某赊购了种子化肥,并给原告出具了四张欠据共计29000元,并约定利息每月0.15%。后原告向被告多次索要,但被告因怀疑对其四张欠据中一张系伪造,拒绝给付。后原告诉至法院并要求笔记鉴定。法院依法指定鉴定单位对其进行了鉴定。结果为,确实被告所签写的欠据。开庭当日,原告齐某态度坚硬,被告白某更称自己年迈且现无收入为由,拒绝给付。这时,审判员注意到坐在旁听席上的被告之子,且被告之子一再劝父亲偿还并对原告礼貌有加。看此情形,审判员从被告之子入手,不厌其烦从情理、事理、法理各种角度耐心细心的对双方劝导,消除了当事人的顾虑,使其明白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促使其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之子为其父亲偿还,并即时履行,使这场历时多年的的纠纷,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