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定于2017年3月16日 08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萨如拉、色音满达、吉日嘎拉、图雅、扎拉嘎胡诉中国阳光财产保险公司通辽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审判员:陈仪花; 书记员:哈斯毕力格;
特此公告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