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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旗法院四点意见推动司法确认制度实务层面规范化
作者:李建武  发布时间:2016-12-20 09:57:0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作用,不断加强诉调对接,推广司法确认,逐渐建立起了“一条龙”式的大调解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司法确认制度规范化,近日,该院向相关业务部门提出四点建议,推动司法确认工作实务层面规范化,并获得了中院主要领导的批示。

  加强“横向”体系探索,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广司法确认工作。当前,案多人少的矛盾和压力正在显性增加,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多元化,迫切需要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的机制应运而生,破解难题。建议推进符合地区实际的“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机制,准确预见和把握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的新需求、新变化,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畅通纠纷多元解决渠道,通过设立平台,实现诉前辅导分流、诉前委派调解、立案后委托调解、立案后法官专职调解、司法确认、简案速裁、快速履行等程序,将大部分纠纷解决在庭审前。

  充分挖掘人民法院在司法确认工作开展中的潜力。发挥司法确认快速立案、即时结案、程序简单、操作便捷的制度优势,进一步调整工作机制,在坚持权责明晰、互相配合的基础上促使司法确认制度良性发展。由诉讼服务中心和基层法庭受理司法确认案件,并结合以案件类型、案件管辖分流至相关业务庭室进行司法审查和确认,完善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制度操作细则,规范司法确认工作程序。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队伍建设和素质建设。针对当前调解员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把提升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化解纠纷能力水平放在重要位置。从严格人员遴选考核、优化队伍结构、增强能力素质等方面着手,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坚持舆论导向,加强司法确认的推广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改进宣传方法、研究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司法确认机制的内容、确认的方式方法,提高人民群众参与诉前司法确认的积极性,借助报纸、网络、电视台等媒体,多渠道宣传司法确认制度的重要作用。派出法庭要积极和有关调解组织进行协作,通过进村宣传这种贴近群众的宣传方式,扩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让更多的公众充分认识、了解司法确认制度,从而引导当事人积极、正确进行司法确认。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