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农牧区人民诉讼负担,实现灵活配备司法资源,近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组织法官驾驶巡回审判专用车深入到巴雅尔图胡硕嘎查某牧区,将移动式审判法庭的功能落到实处,实现了在巡回审判车内开庭的“初体验”。开庭审理的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被告均是巴雅尔图胡硕镇的牧民,被告于2015年10月初向原告赊购27只大羊和8只羔羊共35只折价23500元,约定此款于2016年1月1日给付。到期后被告以种种理由推拖,原告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该笔欠款。被告方也承认原告所述均为事实,经过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合解,巡回审判专用车上的首次庭审圆满终结。
巡回审判车,是人民法庭的微缩版,把车内中段空间改造成功能齐全的小型法庭,一方面方便了法官、书记员办公,改变了过去下乡开庭时以汽车机盖为桌、以青石树墩为椅的情况,法官、书记员可以在设备齐全的巡回审判车内书写、打印法律文书,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使用巡回审判车重点在于服务偏远农村牧区,使偏远地区群众诉讼更方便。将巡回审判车直接开进田间地头,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立案、庭审和听取当庭判决,最大限度方便了辖区老百姓打官司,有助于增进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