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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司法确认” 破解“调而不结”
作者:李建武  发布时间:2016-11-09 10:51:45 打印 字号: | |
  人民调解被称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但调解协议因缺乏对当事人的拘束力而很容易遭受拒绝履行, 有许多纠纷调解后又反悔,有的甚至又诉到法院,既浪费了调解力量,又浪费了司法资源。近年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大力推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有效破解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客观存在的“调而不结”难题。

  2014年,扎旗法院在香山法庭开展司法确认试点工作,通过巡回办案大力宣传司法确认制度,并指导、规范调解组织制作的调解协议,经过近三年的司法实践,调解、确认“一条龙”便民服务体系建立起来。2016年,该项制度在全院得到普遍推广。三年来,扎鲁特旗辖区有近1500件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工作得以化解,其中,进入司法确认程序的案件达到60余件,经司法确认后的协议履行率达100%。

  司法确认制度的推广使用,降低了诉讼陈本,节约了诉讼资源,有效破解了以往“调而不结”的难题,实现了一锤定音。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