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使用“一卡通”的农民群众,因初始密码比较简单,而持卡人又不主动更改,往往容易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日前,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判处了一起“金牛卡”丢失后被盗支的案件。
2015年6月3日,扎鲁特旗公安局接到失主李某报案称,其金牛卡内的钱被人取走现金10 000元。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明,李某的金牛卡具有“一卡通”功能,政府统一发放后其一直沿用发卡时的密码,卡的密码从未修改过。2016年6月2日上午,李某在鲁北镇农牧业局东侧农村信用社支取了10 000元现金后,在回家途中将金牛卡丢失,后该卡由被告人刘某拾得。于当日19时许,被告人刘某与张某来到鲁北镇地税局附近的农村信用社,被告人张某在ATM取款机上先后试了两次密码,密码输入正确后将卡内存款分四次支取了10 000元。
本案经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拾得银行卡后伙同被告人张某冒用他人在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10 000元,二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农村信用社“一卡通”一般都由政府机构统一发放,初始秘密简单,且密码都相同。为了保证自身财产安全,在拿到此类银行卡后应第一时间更换密码,以免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