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高院、通辽市中院在执行年活动中开展“草原风暴”集中执行行动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扎旗法院“执行年”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扎鲁特旗城镇农牧区生产、生活特点及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扎旗法院自2016年6月20日至6月30日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十天的“草原风暴”集中执行行动。
本次行动根据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将近三年未结执行案件、新收案件及基层人民法庭疑难、复杂执行案件近220件做为重点,特别是对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赡养、扶养、抚育、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涉及百姓民生案件和涉执信访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评估等强制措施50余件次,传唤被执行人80余件次,对于恶意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23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此次集中会战,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明显成效。10天时间,扎旗法院共执结近三年来的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赡养、抚养、道路交通事故、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等涉及百姓民生案件共42件,部分执行14件,执行标的总额达120余万元。通过前期的“四查”,终结本次程序结案114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0人次,新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实行被执行人数据库32人次。通过集中执行,一批钉子案、骨头案被攻克,案件执结率由行动前的不足30%提升至55.37%。实现了自治区高院、通辽市中院关于执行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预期目标。
这次集中执行活动,时间短、案件多、任务重,扎旗法院干警攻坚克难、重拳出击将此次执行会战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气势,人民群众尤其是申请执行人及其亲属无不拍手称快,集中执行活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公众认同,使当事人在执行个案中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