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1日至6月3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行政庭一行来到科尔沁区,在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6件当地行政案件,科尔沁区清河镇当事人孔某激动的说:“你们能来科区审理案件,我们可真方便了,少跑了一天的路”。
自2015年5月1日起,扎旗法院积极贯彻落实通辽市相对集中管辖制度,集中管辖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两地范围内的行政诉讼案件。针对相对集中管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行政案件数量激增、异地审理给当事人带来的不便、诉讼成本增加等实际问题,扎旗法院根据《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的意见》,经与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两地法院沟通,在科区与霍市设行政审判巡回办案点,对涉及土地、草原、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人数较多的案件、各方当事人均同意协调解决的案件、经市政府复议的案件及法院认为需要巡回审理的案件,扎旗法院均到争议地法院进行巡回审理,尽可能在争议地解决争议,减少当事人因奔波于两地而增加的诉讼成本,这一办案方式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有利于协调当地行政单位,起到化解行政争议的目的。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