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旗人民法院为响应全区“执行年”专项活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司法权威,由执行局牵头组织开展了“春雨专项执行行动”。该项活动自4月15日始,历时一个月。
“春雨”行动坚持繁简分流、先易后难原则,以2014、2015年度未结执行积案以及2016年度执行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涉民生未结执行案件作为执行重点和突破口,集中警力和车辆,逐乡镇进行地毯式排查,开展执行攻坚。活动中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属性,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对于有履行能力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拘留等强制措施,威慑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对于有执行条件有望执结的案件,迅速出击,果断执行,不给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时机。对于暂时确无履行能力的案件,也绝不轻言放弃。一方面,责令被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另一方面,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在自愿的前期下,争取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切实履行,做到案结事了。另外,我院根据民事诉讼和相关司法解释,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10条,并通过我院官方微信及公告显示屏向社会公布,微信平台在短短的三天之内,点击量就超过三万余人次,从而最大限度地挤压被执行人生存、生活空间,目前,已有5名被执行人因在出行、融资、工程投标等方面受到限制或出于声誉考虑,主动与法院联系,全部或部分履行给付义务,信用惩戒功能已日益显现。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我院还根据农村、牧区生产生活实际,为不误农时,责令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执行案件的5名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按生效裁决向权利人交付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对拒不交付者,果断采取强行带离、拘留等强制措施,申请执行人在执行人员现场守护下耕种、施工,久违的权利得到了实现。
截止目前,“春雨”行动共查扣、冻划存款、财物90余件次,拘传被执行人30余件次、拘留被执行人16人次。都说春雨润物细无声,但扎旗法院这场“执行春雨”却带着他特有的公正与严厉来的迅速而猛烈,使“老赖”感到胆战心惊,使申请执行人感到温暖关怀。“春雨”行动虽然即将结束,但扎旗法院坚决打击“老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