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公众通报该院审判权运行机制试点改革工作情况。通报会从组建“复合1+2”模式审判团队,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进行去“内部行政化”探索,强化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以及开展民事专业法官会议试点工作四个方面通报了试点改革的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代表等近30人参加。
据了解,2015年4月,扎旗法院启动了《在人民法庭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试点改革问题研究》的全市重点调研。同年7月,在通辽市中院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确定香山法庭和巴雅尔吐胡硕法庭为改革试点法庭,开展了审判权运行机制试点改革。由一把手亲自挂帅组成试点改革领导小组。充分借鉴了先行先进地区法院的改革经验,大力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大胆的探索。经过不断的摸索,建立了两名法官互为法官助理和两名书记员在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角色中切换的“复合1+2”模式的审判团队,形成了“1+2=8”的效能现象。同时,开展了民事专业法官会议试点工作,为试点改革法庭及院内业务部门提供咨询服务。试点改革运行十个月以来,两处试点法庭共审结案件349件,案件均由主审法官或合议独立签发,未出现报审委会讨论案件,未出现发改案件,案件审理期限同比缩短近13天,审判质效得到了极大提升。
扎旗法院摒弃“等靠要”的思想,拒绝“生搬硬抄”的套路,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注重挖掘内生动力,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良性互动,实实在在的提升了改革的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