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2007年,二原告赵某、王某与被告哈某签订了《林地承包合同》,二原告从被告处承包了三块地。2005年,因为修建高速公路,二原告从被告处承包的一块地被征用,双方因大额补偿款的归属问题发生了纠纷,原被告都认为补偿款应归其所有。
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了现场勘验的申请,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办案人员及时组织了现场勘验。深秋时节已有几分寒意,办案人员在一米多高的枯草中拿着米尺来回穿梭,身上挂满了蒺藜,一步步丈量完111亩地时已近黄昏,在秋风中坐在草堆里的石头上绘制了现场勘验笔录。因该案双方争议较大,当事人来电咨询无数、来访询问数次,双方都摆出了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态势,每一次来电或来访办案人员都是耐心讲解、细心对待,认真把握每一次与当事人的沟通机会。多数案件只要开庭一次就可以查明事实,但该案却开了三次庭,每一次开庭双方都会争论的面红耳赤。鉴于双方的强硬态度承办人起初对调解没有抱太大希望,但在庭长及分管领导的指导及协助调解之下,终于峰回路转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该案从立案起,到原告申请对补偿款进行保全、被告申请现场勘验,又经前后三次开庭才达成调解,真可谓一波三折,但正是这一波三折之间,展现了人民司法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