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2日,毕某超速违规驾驶一辆厢式货车与刘某醉酒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刘某当场死亡。刘某的家人于2014年11月26日将毕某、事故车辆的车主李某及保险公司起诉至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二庭受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刘某的家庭条件很差,生活非常拮据,女儿还在上学,刘某死后,本就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另一方面,肇事司机毕某因在本起交通事故中,触犯刑法,被羁押于扎鲁特旗看守所。他的妻子王某已经怀孕八个月,因为毕某的事情心力交瘁,奔波于法院与看守所之间。民二庭青庭长了解情况后,与受理该事故刑事部分案件的陈法官商谈许久,决定为两个家庭的将来寻找出路。青庭长与陈法官为此事奔波了近三个月的时间,将民事与刑事相关法条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详细的讲解,通过他们严谨认真的态度,关切温暖的话语,最终让车主李某主动承担起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也同意赔偿给三位原告合理损失,毕某和妻子王某也同意主动赔偿各原告其余的损失,而刘某的家人也在感受到毕某真诚的悔恨后,终于对亲人的逝去释怀,最终对毕某达成了谅解,表示希望法官对毕某从轻判决。
这次交通事故,民事庭与刑事庭相互配合与协调,将两个家庭的损失降到最小,刘某的父母及妻女都得到了相应的赔偿,而毕某由于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法官在综合考虑了其他因素后决定对毕某适用缓刑,使他能够在妻子分娩时陪在身边,照顾妻儿。因为一时的疏忽大意,导致了两个家庭的悲剧,机动车的出现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但科技产品如不慎重使用,则可能导致恶劣的后果,望驾驶人引以为戒,在开车行驶的过程中为了自己和家人,也为了在道路上的其他人,务必遵守交通规则,防止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