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法院民事审判案件呈大量增长趋势,案件多、案情复杂、民事审判力量相对不足,造成审判实践中出现“萝卜多了不洗泥”等诸多问题,笔者依据多年的审判实践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审判工作方面
有的案件审理过程中灵活性太大,案件受理后较长时间不开庭,审理后较长时间不裁判;有的案件在庭前调解时,主持调解的法官调解方法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法官先入为主,偏袒一方当事人的怀疑;有的案件开庭审理不规范,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有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因害怕超审限而忽视了做调解工作,由此导致判决结案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有的同一性质、同一类型的案件,适用法律不统一,裁判结果不一致的现象。有的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或程序违法,或认定事实不清,或适用法律不当被发回重审或改判;有的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不能让当事人信服,错漏别字时有发生。
二、队伍建设与管理方面
民事审判队伍存在年龄老化、知识结构老化、法官断层、职级待遇未落实等现状。极少数法官勤政廉洁意识淡薄,不顾大局,工作责任心不强,司法能力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有群众反映仍有法官接受当事人吃请、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个别法官仍然存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对当事人冷、硬、横现象。
三、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方面
个别法官对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不够重视,排查不认真、不细致。在办案过程中,不善于给当事人做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调解的方法不多。有的法官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对一些案件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做得不够。还有个别法官对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畏难、悲观厌战情绪,缺乏工作热情、疲于应付。总认为只要依法办案,上访是当事人的权利,与案件无关,责任心不强。
四、民事司法环境方面
民事审判面临的外部环境不尽如人意,有待进一步改善。少数当事人以非诉讼渠道给审判工作施加不当影响,个别当事人和案外人以缠访、闹访、自杀、等相威胁,采取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谩骂法官等做法,给民事审判法官施加压力,使公正司法受到挑战;个别民事审判法官有回避矛盾,偏袒人多势众一方之嫌,不能很好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机遇与困难同在,希望和挑战并存。我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同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虚心学习和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构建和谐,实现扎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尽力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