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新要求、新期待,提升人民法院司法能力水平,提升生效裁判文书质量,进一步依法做好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近期,扎鲁特旗人民法院由审管办组织评查人员对已上网裁判文书质量开展自查工作。
该院根据相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3]26号、《关于全区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实施细则》内高法发[2014]1号,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了《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管理办法(试行)》扎法字[2014]25号,该院审管办依据该办法,按照从严把握评查标准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从事实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裁判主文、结构布局等多方面多角度对该院已上传的裁判文书进行了评查。
共评查已上网裁判文书177件,其中,刑事判决书78件,民事判决书99件。在评查过程中发现,我院上网裁判文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案件有错字漏字现象;二是部分案件未严格按照《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案件当事人的信息进行技术处理;三是存在裁判文书重复上传现象。针对以上问题,审管办及时向各业务庭室进行了反馈,并按照中院的要求,将发现问题的裁判文书报请中院申请撤回,并按照一案一表的要求将自查结果分类归档。
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是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极为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展现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人民法官责任心和司法形象的重要平台,通过此次自查工作,发现了我院已上网裁判文书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在自省和纠错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了我院裁判文书上网质量,为今后的裁判文书互评工作奠定了基础,进一步贯彻落实了审判公开原则,使我院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更加规范,司法公信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