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鲁特旗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针对80%的行政案件均由上访案件延伸而来的实际情况,在“行政协调”上下功夫,从立案审查、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进行协调,对于热点、焦点及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通过“提前介入”的方式进行案前协调化解,立促官民矛盾化解。
近日,扎鲁特旗鲁北镇某嘎查王某针对某局作出的拆除其建在林地房屋的处罚决定,以该案程序违法为由诉至扎旗法院,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书。当法院行政庭了解到由行政机关拆除违法建筑引起的纠纷在全旗比较普遍,该案比较典型,且矛盾较为突出,一旦处理不当,会使矛盾升级,这样即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利于化解“官民”矛盾。为此,行政庭未急于立案,而是对该案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进行庭前协调。行政庭4名法官先后3次到林地现场了解情况,做起诉人王某工作。当了解到王某系一名孤寡老人,其未经批准,在其承包林地内建筑了两间永久性房屋,用于看护自已承包的山杏地。法官多次做其子女和老人工作,动员其子女将老人接回家中,并释明其在林地内建筑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多次做工作,老人最终撤回起诉,并表示近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老人感激地说:“明年山杏熟了,你们来这采山杏吧!”。
扎旗法院针对行政案件逐年上升的情况,加大案前协调化解力度,使一些官民矛盾在案前得已协调化解。截止目前,扎旗法院行政庭案前协调化解案件5件,既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及时化解了官民矛盾,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