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力吉木仁法庭收到了一面书为 “一心为民 廉洁奉公 热情服务 廉明高效”十六个大字的锦旗,这是当事人为了感谢法庭公正廉洁、快速高效的审判工作。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通辽市广联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将董某及董某的担保人白某、金某等三人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立即给付赊购玉米收割机款本息计250 856元。立案当天,承办法官就给被告董某打电话,但被告董某说他在北京上访,没有时间。听到这个消息,承办法官意识到董某的的维权意识比较强,如果处理不当还会有上访的可能。董某在法官再三的释明法理的情况下终于答应到法庭。调解当天,承办法官简单说明庭前调解规则后就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被告董某辩称,其不履行给付货款义务是因为原告公司提供的收割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给董某等三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被告同意原告将收割机收回,就是不同意给付货款。原告坚持主张货款。承办法官提出一个折中的调解方案,让原告通辽市广联农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给被告董某修理收割机一次,经被告董某验收合格后,被告董某立即给付货款。这是一套近乎完美的调解方案,修好收割机能保证被告的正常生产,被告才能有收入来源用于还款。但双方仍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原告通辽市广联农机有限责任公司派来的两名工作人员始终坚持诉讼请求,寸步不让,细心的承办法官看出原告代理人的调解权限,要想继续调解只能跟原告公司总经理沟通。于是,当即就给总经理打电话进行了沟通,经过一番释法析理,王总经理终于松口同意了法庭提出的调解方案。
一场双方争得面红耳赤、难解难断的纠纷就这样化解于无形。整个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没有过多的语言,只是面带微笑静静的听,用最简单的语言引导当事人。双方对调解结果及过程都很满意。“我打了这么多年官司,朱庭长这种温柔调解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太谢谢您了!”“老上访户”董某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