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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不良贷款,服务“三农三牧”
作者:王维中  发布时间:2013-10-18 09:53:17 打印 字号: | |
  按照最高院和农村信用联社内高法(2013)125号联合文件要求,我院努力延伸审判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旗信用联社,依法开展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发挥了审判服务“三农三牧”,维护农村金融秩序作用,清贷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我院民一庭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清贷小组,以巡回办案方式,驱车到欠贷农牧民家中,走访在田间地头和秋粮场院,讲法律、谈致富经验,讲责任、谈还款义务,做耐心细致的清贷调解工作。一个月下来,清贷小组走遍了鲁北镇、伊和、黄花山和工农等地的百余欠贷户,通过庭前调解,有30余户农牧民自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同时,依法受理并调解结案19件案件,依法清回了130380.35元贷款本金及利息。对确实因家庭经济困难,难以还贷的30余欠户,与其签订了细致的、可操作的还款计划。对2起需对贷款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案件,做好了开庭准备。
责任编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