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庭工作人员四人,分别是庭长、副庭长、审判员、书记员各一人。受理案件的范围是发回重审案件、本院提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及检察院抗诉案件。
截止2013年8月20日,审监庭共受理案件19件,其中:中院发回重审案件18件,提起再审的1件。审结3件,结案率为16%。在已结案件中判决3件、上诉1件,所受19件案件中,劳动争议、贪污、聚众斗殴、所有权确认、行政处理、机支车交通事故各1件;土地承包经营权13件。
审监庭所受理的案件类型多、复杂多样的案件增多,突破了以往审监庭审理传统的民商事类型案件,矛盾突出、社会影响面广、多年缠诉的重大疑难系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