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人民法庭始建于1986年,现管辖一镇两场一苏木(即香山镇、香山农场、白音查干林场、巴彦塔拉苏木),辖区总面积约200万亩,人口约6万人。
香山法庭在法院党组和辖区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各项建设均实现质的飞跃,2006年法庭实现了标准化建设,二层结构,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内设办公室2间,会议室1间,审判庭1个,立案接待室1间,调解室1个、干警宿舍2间、人大代表联络室1间、餐厅1个,车库1间,办公设施齐全,基本满足实际需求。
近年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党组经过广泛深入的调研,针对法庭辖区地广人稀、当事人诉讼不便的实际,迅速在全旗范围内启动“加强巡回法庭建设,扫除法律服务盲点,推进法治新农村建设战略”。同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审判力量下移、物质装备保障,着力加强人民法庭的软硬件建设。香山人民法庭办公条件明显改观,审判工作科技含量明显增强,案件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为民举措进一步深化。
香山法庭坚持从便利法庭审理、便利当事人诉讼、便利矛盾纠纷化解出发,以服务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为载体,推出“巡、立、审、执、教”一体化巡回办案长效机制:一是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时化解纠纷,法庭采取每年夏季两次冬季一次巡回办案和不定期巡回上门解决纠纷的办案方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庭外。二是为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方便当事人立案,推出巡回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发放法庭名片等形式,便于诉求群众随时与法庭取得联系。三是变坐堂办案为巡回审理,把庭审开到田间地头、牧铺农家,免去当事人的奔波之苦,把方便给予当事人,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四是审执结合,发挥法庭人员熟悉案情、了解掌握当事人财产情况和当地民风民俗的优势,促进案件快速执结。五是变等案上门为送法到村,采取以案讲法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坚持做到有案办案、无案普法,为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法庭现年均审执结案件200余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庭外化解案件100余件,案件调撤率最高达98%,巡回审理案件占已审结案件40%。